台北市永吉路168號B1
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777號
★優勝名單不分個人或團體及名額限制
2. 評分時,不論是個人組參賽者或團體組參賽者,分數評選均針對個別演出者。即參加團體組報名者之個別團員,仍會取得其個人積分計算。最終選出優勝者時,均以個人積分評選之,而不以團體組團員總積分計算。故最終優勝者均以個人名義選出。
3. 請參賽者於通知報到時間之前三十分鐘,持「身份證」或「健保卡及戶口名簿」及家長簽署之合作備忘錄至活動場地指定地點報到。
4. 報到時請繳交演出音樂隨身碟或CD(MP3格式),請自行攜帶備份檔案,以防檔案損毁之情事發生。
5. 比賽時參賽者表演時間以三分半鐘以內為限。
6. 比賽前30分鐘報到截止,未如期報到者,視同放棄比賽,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7. 比賽現場不提供梳化場地及相關設備,請參賽者在比賽報到前,自行準備好妝髮、服裝以及所需的道具。
8. 決賽評分標準:台風30% 舞藝30% 造型30% 創意10%
9. 台北場區域決賽不開放非入圍者觀賽。